-
一般警察特考機構介紹
一般警察特考|2024/11/20
-
性別相關法律-
一般警察特考|2024/08/16
-
性別相關法律-
一般警察特考|2024/08/15
-
全民健康保險法-民法
一般警察特考|2024/08/14
-
勞工保險條例-民法
一般警察特考|2024/08/14
刑法之行為與犯罪類型2
作者:陳毅弘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犯罪之概念與成立
(一)犯罪,係符合刑罰法律所規定之犯罪構成要件事實、違法且具有罪責之行為。
(二)亦即,乃責任能力人於無阻卻違法原因時,基於故意或過失,所為之侵害法益,應受刑罰制裁之不法行為。
(三)一個行為是否成立犯罪,須符合「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與「罪責」三個層次(階段)之判斷,缺一不可。
(四)「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與「罪責」此三個層次,有其邏輯上關係,不可逆行判斷。
[三民輔考-刑法概要完全攻略(T053C15-1) ]
|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