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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與狹義的公物
作者:李由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廣義與狹義的公物
廣義的公物
指直接提供為達成行政目的,而為人民或行政機關所用之物,即前述行政財產(公有財產)。所有權歸屬亦非所問,故向人民租借之土地、房舍、器材等等,只要是直接供行政目的之達成皆屬於廣義之公物。
狹義的公物
指直接提供為達成行政目的,且僅為人民所用之物。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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