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普考科目刪減對照表(113新制)
高普初、地特|2024/08/09
-
115年國家考試大變革!14項新措施一覽
公職考試|2026/01/06
-
【憲判字系列】113年憲判字第9號︱立法...
公職考試|2024/11/20
-
高普考科目刪減對照表(113新制)
高普初、地特|2024/08/09
-
115年國家考試大變革!14項新措施一覽
公職考試|2026/01/06
行政管理技術之衝突的定義與要素
作者:唐恩行政管理技術之衝突的定義與要素
- 根據學者蘭尼之界定,所謂衝突是指,「人類為了達成不同的目標與滿足相對的利益,所形成的某種形式之鬥爭」。
- 衝突的要素有四:
(1) 敵對者:
不論是個人或是團體的衝突均有相互的敵對者,若只是單方面的行動,則不能構成衝突。
(2) 競爭或鬥爭:
衝突是一種敵對的行動,若彼此合作就無衝突的產生,因此衝突必須彼此相互的競爭或鬥爭。
(3) 目標或利益:
發生衝突的敵對者之間,必有其不同的目標或利益,如彼此利益或目標一致,則衝突無由產生。
(4) 交互行為:
衝突之產生必然和人員的交互行為有關,若人與人之間根本沒有接觸,則不會發生衝突。
【三民輔考-行政學完全攻略】
|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