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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責任
作者:李由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行為責任
A. 作為
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出於故意或過失之人。
B. 不作為
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發生,依法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事實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行政罰法§10)
C. 因他人之行為
此種情形通常係因為該相對人對於真正的行為人有特定之法律上關係存在,導致當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時,其亦必須因此而負責。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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