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普考科目刪減對照表(113新制)
高普初、地特|2024/08/09
-
115年國家考試大變革!14項新措施一覽
公職考試|2026/01/06
-
【憲判字系列】113年憲判字第9號︱立法...
公職考試|2024/11/20
-
高普考科目刪減對照表(113新制)
高普初、地特|2024/08/09
-
115年國家考試大變革!14項新措施一覽
公職考試|2026/01/06
民法親屬編之未成年人的監護-監護人之辭職與不得為監護人之情形
作者:洪正test民法親屬編之未成年人的監護-監護人之辭職與不得為監護人之情形
1. 監護人之辭職
監護人有正當理由,經法院許可者,得辭任其職務(民法第1095條)。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監護人(民法第1096條)
(1) 未成年。
(2)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 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4) 失蹤。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