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教育局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7日截止

臺北教育局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7日截止

臺北教育局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7日截止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招募1名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配合業務需求或有加班之需求。僱用期間自106年1月3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約為33,908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17日止。

學校組織編制相關業務 需用1名

該職缺為約僱人員,需用名額1名。工作內容主要為天文科學教育館、教研中心、家庭教育中心與市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組織規程暨編制表(均含預算員額)案之擬辦及分層負責明細表之核備;市立各級學校預算員額暨教職員工編制表之統籌事項;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工月報表之彙整與超額移撥事項及技工、工友僱用法令之解釋事項;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之處理事項;該局所屬機構、高中職以上約聘僱計畫之核辦;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上網期間:自105年11月4日至105年11月17日止 五、聯絡方式: 檢附500-1000字個人簡要自傳,並填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資料影本,並書明連絡地址及電話,於本(105)年11月17日(星期四)前逕寄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8,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科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未入選參加複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甄選成績不符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複試時間另行通知,複試地點為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人事室。複試內容為面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及詢答表現、工作理念及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知能等項目評定。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如成績不理想,從缺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僱用事宜,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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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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