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士考試公告
101年報名及考試日期:
100年報名及考試日期:
| 報名重要事項 | |
|---|---|
| 報名日期: | 預定民國100年8月16日起至8月25日。(一律採網路報名:考選部網路報名) |
| 考試日期: | 預定100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 1.5天。 |
| 預定放榜日期 | 預估101年2月23日。(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 100年考試日程表 | |||||
|---|---|---|---|---|---|
| 日期 | 12月10日(星期六) | 12月11日(星期日) | |||
| 午別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
| 節次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第五節 |
| 考試時間 | 9:00-11:00 | 13:00-14:00 | 15:10-17:10 | 9:00-10:30 | 11:10-12:10 |
| 考試內容 |
◎國文 (作文與測驗)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包括記帳士法、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公司法第八章公司登記及認許) |
◎會計學概要 |
租稅申報實務 (包括所得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包括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
※正確考情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附註
- 12 月10 日上午8 時40 分至9 時,講解有關考試應行注意事項,應考人必須於8 時40 分前進入試場就座,聽取講解及說明。
- 科目前端有「※」符號之「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稅務相關法規概要」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1 小時;有「◎」符號之「國文(作文與測驗)」、「會計學概要」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考試時間為2小時,其中國文之「作文」,採申論式試題占60%,「測驗」採測驗式試題占40%;「租稅申報實務」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為1 小時30 分。測驗式試卷請以品質優良之黑色2B 鉛筆作答,申論式試卷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 上列應試科目除「國文」1 科為普通科目外,其餘各科目均為專業科目。
- 、應考人係屬視覺障礙、上肢肢體障礙、腦性麻痺、重度肢體障礙及其他多重障礙致閱讀試題或書寫試卷(卡)有困難,且於報名時業已繳交身心障礙(殘障)手冊及報名日期前1 年內經行政院衛生署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經審查通過者,除提供權益維護措施外,其每節考試之作答時間延長20 分鐘。
- 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聲響時依座號就座,並準時應試。規定考試時間開始後,每天第1 節15 分鐘內,其餘各節3
分鐘內,得准入場應試,逾時不得應試。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經考選部核准之身心障礙應考人,每節考試開始15
分鐘內,得准入場應試,逾時不得應試。每節考試開始後,45 分鐘內,不准離場。

